周维维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我当时想着述责述廉报告模板除了工作分工和家庭情况不同外,其他部分均可借鉴使用,于是就按照模板只作了简单修改后便‘交差了事’了。”日前,雅安市天全县兴业乡时任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高某某因在撰写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时照抄模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党纪处分,懊悔不已。
事情要从两份“双胞胎”述责述廉报告说起。
巡察组巡察中发现“双胞胎”报告
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天全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对天全县兴业乡进行巡察时,发现兴业乡时任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高某某和兴业乡时任党委委员、副乡长王某某二人的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内容高度相似。
“这两份述责述廉报告怎么相似度那么高?是不是相互抄袭?”看着两份相似度颇高的述责述廉报告,巡察组工作人员发出了疑问。
“你们马上复印这两份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再三确认后,巡察组负责人意识到该问题是“铁板钉钉”。随即,巡察组便以二人涉嫌相互抄袭为由,将问题线索移送天全县纪委监委办理。
2019年10月15日,天全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收到高某某和王某某二人的问题线索后,赓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
两位副乡长抄了同一个模板
经查,2018年12月,高某某接到撰写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的通知,因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撰写,办公室工作人员便提供了参照模板,高某某自认为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模板除了工作分工和家庭情况不同外,其他部分均可照搬照用,就按照模板对工作分工和家庭情况部分作了简单修改,签字交予乡纪委。而王某某收到通知后,则因为时间紧,思想上有所放松,在明知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按照组织要求认真报告个人述责述廉情况,对模板进行简单修改后便“应付了事”,于是便出现了“双胞胎”版本的述责述廉报告。
然而,事情并非这么简单,核查组在核查过程中还发现了另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