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该案中,以王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攀枝花市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并控制利用未成年人安某甲、安某乙作为犯罪工具,强迫其吸毒、贩毒并肆意加以残害,最终导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一名未成年人全身多处受伤。该组织半公开地贩毒,长期对所控制的未成年人实施殴打、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社区居民心理恐慌,甚至因害怕遭到报复打击而不敢举报,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一审宣判后,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王涛等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冯键任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针对抗诉理由和上诉理由等案件焦点问题展开调查核实。办案组调阅大量涉案资料,补充调取和完善多组证据;查看案发现场,复核重点证人并发现新线索,开展周边走访调查,固定关键证人证言,夯实该案二审支持抗诉的证据基础。检察机关通过查阅卷宗、提讯被告人、组织讨论案情、听取辩护人意见,以理性、平和、严谨的态度确保案件办理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公正。

  经审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抗诉。2020年8月27日,冯键出席二审法庭,并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支持抗诉意见和出庭意见。

  据悉,检察长作为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检察机关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体现,在四川省已经成为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