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2019年左右,以补某为首的涉毒涉枪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运输、贩卖毒品为主要经济来源,通过携带砍刀、枪支与他人约架斗殴维系组织利益。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布了补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06年开始,补某纠集同乡李某陈、陈某实施抢劫。2012年以来,补某又在戒毒场所和监狱先后结识代某、杨某生等7人,通过为组织成员娱乐消费买单、免费提供毒品吸食等方式,笼络人心,逐渐形成以补某为首的犯罪组织。

  该集团以贩养吸,由补某出资安排杨某生、陈某等人购买大量毒品,后将毒品分发给组织成员代某、李某陈、李某等人零包销售,所售毒资统一上交补某。

  补某等人为在四川安岳县城称霸一方,逞强耍横,经常纠集众人携带砍刀、仿六四式手枪或携枪与贩毒、吸毒人员约架斗殴,有组织地实施运输、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斗殴、抢劫、诈骗、非法持有枪支等51次违法犯罪活动,涉及6项罪名,严重破坏、扰乱安岳县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作为资阳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市检察院指定雁江区检察院异地管辖。在该案指定异地管辖后,承办人针对集团各项犯罪和恶势力集团特征等方面提出100余项补查事项。针对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查封扣押等方面不规范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针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情形发出5份监督立案通知书。

  今年7月20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首要分子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罚金五千元。4名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十六年六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余2名成员被判处九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