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辛苦养殖小龙虾,却被鸟偷吃。

  为防止虾苗被鸟偷吃,

  养殖户在虾塘周围架网捕鸟,

  不料自己却站上了被告席。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11月18日,记者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1月17日,该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架网捕鸟案件。

  据悉,这是德阳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后,被告何某某、钟某某赔偿生态损害损失费、鉴定费共计15600元;被告在调解协议生效后两个月内,在公共场所进行8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并拍摄相关照片、视频为证,宣传资料由公益诉讼起诉人提供。

(德阳中级人民法院供图)(德阳中级人民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