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购进,最高卖至每瓶350元

  售假者最高获刑10年

  宋某、王某夫妇俩生产的假的人血白蛋白都以每瓶50元的价格卖给了乐至县的曾某,公诉机关也对曾某及另一名下家谭某另案提起了公诉。

  乐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6月6日期间,曾某明知宋某、王某无生产资质,仍以低价从宋某、王某处购买人血白蛋白,后以每盒(10瓶)1500元至280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并在复印店修改并打印人血白蛋白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和《人血白蛋白成品检验报告书》。至案发时,曾某销售人血白蛋白94盒以上,销售金额24万余元,实际获取违法所得22万余元。

  此外,2019年1月6日至2019年5月30日期间,同是乐至的谭某明知曾某销售的人血白蛋白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和《人血白蛋白成品检验报告书》存在错误,且明显低于市价,仍以每瓶150元或200元的价格从曾某处购买并对外销售,赚取差价。谭某对外销售的最高价格为每瓶350元,他还两次帮助曾某将货值16.8万元的人血白蛋白从资阳市乐至县运输到安岳县销售给瞿某。加上两次的运费2200元,谭某共获取违法所得1.35万元。

庭审现场 图据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截图庭审现场 图据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截图

  经鉴定,曾某、谭某销售的人血白蛋白为假药。此外,乐至县公安局还依法扣押了曾某的人血白蛋白358瓶等物品。

  法院认为,曾某明知宋某、王某销售的人血白蛋白没有生产资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没有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系假药,仍低价购买并高价出售给他人,赚取差价,其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谭某明知曾某销售的人血白蛋白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存在错误,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系假药,仍帮助其运送赚取运费,自己购买并出售赚取差价,其行为也构成销售假药罪。两人销售的人血白蛋白系以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注射剂药品,曾某销售金额达20万元以上,系情节特别严重;谭某帮助销售金额16.8万元,自己销售金额1.5万余元,系情节严重。

  为此,根据两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今年11月5日,乐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因犯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2年,并分别处罚金50万元和6万元。此外,两人的违法所得被追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等被没收。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