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伙人为非作歹多年,终于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现在清净了!”2020年12月9日,仁寿县法院对盘踞在该县多年的彭晓兄弟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作出判决后,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该案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彭晓兄弟被当地群众视为“阎王”,2000年以来混迹社会,招募人员在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积累经济实力,社会上流传“宁差阎王债,不欠彭晓钱”的说法,逐步形成以彭晓、彭亮为组织和领导者的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手段对债务人进行殴打暴敛钱财,向一般借款人出借资金2.595亿元。该涉黑组织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和公司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仁寿县法院依法判处彭晓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彭亮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2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眉山市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检验标准,坚持“人民提问、我们作答”,群众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坚决打击什么、铲除什么,全市上下团结齐心深挖根治,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肉霸”“镇霸”等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