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行 持电棍牵恶犬横行钟秀街

  2019年2月18日,“4·25”专案侦查终结。经查,饶泽榆自2011年起,通过开设赌场发放“好处费”、提供食宿和玩乐、发放高利贷本金等手段笼络、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唐某、王某、黄某、姚某超、沈某杨等人,在富顺县城区“混社会”。2014年至2016年初,饶泽榆带领组织主要成员赴云南省香格里拉市经营KTV和水浴,以壮大组织经济实力。在此期间,该组织不仅实施组织卖淫犯罪和组织有偿陪侍的违法行为,还在当地继续实施暴力性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初,饶泽榆带领组织成员回到富顺县继续为非作恶,同年吴某加入该组织后,依托组织势力,在钟秀街一带组织未成年人进行非法有偿陪侍。几年间,饶泽榆犯罪组织通过经营娱乐会所、承揽工程、经营餐饮、茶坊、经营财务咨询公司、开设赌场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400多万元,以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安排住宿、请吃喝玩乐、发零花钱及帮助平事等方式,先后网罗多名前科人员和社会无业人员,在长期共同实施违法犯罪和生活中逐渐形成了约定俗成的纪律和规约,构筑了以饶泽榆为组织者、领导者,吴某为领导者,成员固定、层级分明、组织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饶泽榆、吴某的带领下,在富顺县城区范围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致多名受害群众不敢通过正当渠道举报、控告,吴某采用打耳光、电击、呛水等暴力手段控制手下从事异性陪侍的未成年少女,操纵有偿陪侍价格,该团伙还经常持电棍、牵大型犬在钟秀街一带招摇过市,横行霸道。该组织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3支、管制刀具8把,实施组织卖淫、聚众斗殴等组织犯罪13起,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18起。该组织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先后致1人重伤、2人轻伤、3人轻微伤,多人为逃避该组织的迫害外出逃避,有家不敢回,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荣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林芸,作为一名长期与各类违法犯罪作较量的检察官,对承办该案仍感“压力大、要求高、强度大”。18起案件、15名犯罪嫌疑人,在受理这起自贡首例涉黑案件之初,李林芸就和她的团队——荣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程控制该涉黑团伙的黑社会性质犯罪事实。在案件进入到公诉阶段,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多次督导办案,给办案人员打气鼓劲。为保证庭审效果,李林芸和同事们做的出庭预案就达300余页,指控有力,观点清晰。庭审中,由自贡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德永、荣县检察院检察长卓俊涛等7人组成的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对该团伙的犯罪事实的指控得到了法庭的全部认可。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2019年12月31日,荣县法院以饶泽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等,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吴某等14人有期徒刑2年至20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饶泽榆、吴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7月13日,自贡中院对被告人饶泽榆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里的新闻油爆爆!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大四川(sin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