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或明确公共卫生科室,按规定配备公共卫生人员

  ●鼓励探索岗编适度分离管理模式,加大“县招乡用”推进力度

  ●建立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激励机制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石小宏)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就营造医务人员良好执业环境、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将医德医风考核纳入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营造医务人员良好执业环境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地方立法,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人员进行联合惩戒。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医疗机构要着力强化医警联动,及时报告、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依法追究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深化医教协同,鼓励在川高校增设公共卫生、全科医学、生物医药等领域学科专业,加大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增加优质人才供给。建立促进公共卫生人才优先发展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或明确公共卫生科室,按规定配备公共卫生人员,把公共卫生人才配置、培养、使用等内容,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特设岗位”招聘方式引进的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其在乡镇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