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全回家后,远远看见陶某正在用锄头挖排水管,于是拿着自家的锄头赶去找陶某理论。双方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王德全用锄头击打陶某的头部致其倒地后,又继续用锄头击打致其死亡。

  案发后,王德全见他人报警,遂将锄头放回家中即在屋外等待警察,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庭上,王德全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面对法官讯问:将陶某击倒在地后,有没有再实施什么行动?

  王德全表示:“当时陶某把锄头举过头顶想要打我。我打到她脑壳,她倒地后,我又接到打了。当时正在气头上,啥子都不晓得,脑壳里一片空白,就想打死算了。” 王德全还表示,愿意尽力赔偿。

  王德全的辩护人提出,该案被害人对引发案件有过错,本案是邻里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德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经查,王德全因被害人阻止其填埋排水管发生纠纷,被害人并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实施了引发被告人犯罪的行为,不属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对其辩护人提出本案是邻里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的意见与本案查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考虑其自首等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德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是典型的由邻里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一根小小的排水管,导致了两家人的惨剧。”当下,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时有发生,案件承办法官马熙湘特别提醒,遇到邻里纠纷要冷静处理、友好协商,如实在不能处理可向当地调解组织寻求帮助,从双方长远利益考虑,千万不要逞一时之气,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