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长江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你镇建立了哪些基层群众参与防灭火的奖惩机制?排查出的火灾风险隐患有哪些?镇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是怎样安排的?”3月5日,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二专项督导组副组长王兵来到渌井镇,对照“督查清单”开展监督检查。

  “督查清单”是营山县建立的森林防灭火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三张清单”之一,除此之外还有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同时,营山县还建立营山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约谈提醒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两书一函”等机制。

  机制建立是前提,落到实处才是关键。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到位,营山县纪委监委抽调10名纪检监察干部融入全县5个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督导组,紧盯责任落实、漏洞隐患、防范处置等,分线分片深入各乡镇、村社,采取现场抽查、询问群众、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明察暗访,找准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

  个性问题,督导组立即点对点反馈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共性问题,以通报形式下发全县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主动整改。“你镇南桥社区灭火工具配备不齐,林下可燃物清理不到位,干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主动性较差,存在应付的情况,请务必全面整改。”王兵同步将之前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渌井镇党委政府。

  问题整改到位才是监督检查最终目的。5个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监督检查,通过点对点回访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再督查,推动形成森林防灭火工作监督闭环,确保发现防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

  纪律“带电”才能具有约束力。营山县纪委监委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按照权限及时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倒查力度。2020年12月21日,该县新店镇文高村因一村民焚烧杂草引发一起过火面积2.53亩的山火。事故发生后,该委立即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事实调查清楚后,在将直接责任村民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责的同时,该村党支部副书记、镇安办主任也分别被诫勉谈话、警示约谈。

  截至目前,营山已开展5轮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对28个乡镇(街道)153个村(社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近200个,下发督导通报5期、敦促整改函8份,提醒谈话57人,追责问责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