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的银行卡。四川省公安厅供图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供述了该“洗钱”团伙大量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账户),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为电信诈骗提供转移资金的犯罪事实。截至目前,该案涉案银行卡(账户)达250余张,涉嫌洗钱约7.3亿元,其中李某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目前,12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