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丰富的专案民警在案发现场存放水银房屋的挂锁上“做文章”,对被多人触摸过的挂锁采取“多段分段”提取法。2月24日23时许,从遂宁市公安局刑侦技术部门传来好消息,该挂锁经过连续检测后成功获得生物检材混合分型。结合现场采集的可能接触人员的生物检材,对锁上生物检材混合分型进行拆分并入库手工比对后,成功比对出王某星(男,56岁,乐山市人)指纹,民警发现该员既不是该砂石厂工作人员,也不是附近居民。民警请来厂房员工辨认,均表示不认识此人。至此,案件终于取得了重大突破。 

  在取得突破后,2月25日凌晨,专案组没有停歇,立即集中力量围绕王某星展开了全面调查。很快就发现陈某、石某、帅某超3人和王某星来往紧密,并发现4人在案发当天都到过遂宁,且4人目前全都在乐山市活动。调查至此,可以断定这4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民警们没有休息,当天凌晨3时,连夜赶赴乐山,在乐山市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很快找到了王某星居住处,在蹲守了10余个小时后,抓捕组于当日下午5时许一举将王某星等4人抓获,并在王某星居住处搜查出水银20余公斤以及部分其他被盗财物。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经查,王某星等人也是从事砂石开采行业,为“筹集”生产成本,2021年2月20日,伙同陈某等人从乐山驾车至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某砂石厂盗窃乌砂、金布等财物,同时盗走了20余公斤水银。

  (刘文韬 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