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朱佳琦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对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严重挑衅的违法犯罪行为,可明知如此却还是有人以身试法。邛崃市一公司负责人在参加某街道绿化服务项目的招投标中,授意公司4名员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近日,邛崃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该公司负责人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4名员工也分别获刑。

  为拿大单 PS出完美资质

  2018年6月,邛崃市某街道办事处的绿化日常管护服务项目和公共绿化日常管护服务采购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此前曾负责过类似项目运营管理的邛崃市某公司负责人姚某瑞得知后,自认为对类似项目运营“熟门熟路”,便想让自己的公司参加投标,拿下这笔政府“大单”。

  然而,姚某瑞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自己的公司刚成立不久,不能满足参加招投标的条件。如何才能顺利参加招投标?姚某瑞绞尽脑汁后,想出了一个“妙招”。他立即安排公司员工茹某、蔡某森、熊某、李某奇等人行动起来,几名员工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很快就通过PS方式伪造了“某市农业和林业局”“某市城市管理局”“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某古镇景区管理委员会”“某镇高埂村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印章。此外,在姚某瑞的指导下,该团队还炮制了多份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履约证明”等带有公文性质的资料,作为参加此次招投标的业绩证明。

  经过姚某瑞等人的精心策划和包装,其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天衣无缝般完美,骗过了项目评审小组的工作人员。姚某瑞的公司遂成为此次招投标的“赢家”。

  事情败露 5人均获刑

  然而,纸包不住火,姚某瑞等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犯罪行为最终还是败露了。

  2020年8月5日,姚某瑞及其4个同伙人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相继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随后,邛崃市检察院以姚某瑞等5人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19日,邛崃市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瑞、茹某、蔡某森、熊某、李某奇相互伙同,为使某公司顺利中标相关项目,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在共同实施犯罪中,姚某瑞起组织、领导作用,系本案主犯。茹某、蔡某森、熊某、李某奇4人受姚某瑞组织安排实施犯罪,于本次犯罪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5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姚某瑞、茹某、蔡某森、熊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李某奇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茹某、熊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一般立功,依法从轻处罚。充分考虑被告人茹某、蔡某森、熊某、李某奇系初犯、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和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可对4名被告人宣告缓刑。

  最终,邛崃市法院依法判决5名被告人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姚某瑞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茹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蔡某森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熊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李某奇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