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4月25日电 (李强强)据四川省医保局网站消息,4月23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曝光10起欺诈骗保案。

  1、宜宾市定点医药机构员工聂某、医药代表李某通过伪造、篡改处方欺诈骗保案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实名举报线索调查,发现2019年10月至11月期间,医药代表李某通过伪造处方笺的方式,冒用病人杨某名义在宜宾康贝大药房购买奥希替尼5盒销售给他人,涉及医保金额共计67047元,其中已报销13425.75元,未报销53621.25元。同时发现,医药代表李某伙同该药房员工聂某在2019年度,另伪造处方66份,篡改处方34份,涉及67人100人次,涉及报销医保基金280166.39元。医疗保障局已按相关规定,拒付医保基金53621.25元,追回医保基金293592.14元,并收缴违约金694426.78元。

  2、自贡市贡井区参保人梁某利用“假票据”欺诈骗保案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贡井区五宝镇参保人梁某,于2017年1月-2019年12月在成都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先后住院肾透析33次,相关住院费用以成都市职工医保参保人身份由成都市医保局网上直接结算。后梁某伪造票据,将相关住院费用在自贡市贡井区医保局再次进行手工报销,涉案金额共计333978.55元。贡井区医疗保障局已将案件线索移交贡井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

  3、德阳市中江康养医院通过串换、虚曾项目欺诈骗保案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实名举报线索调查,发现中江康养医院在收治基本医疗参保人员过程中,存在伪造医疗文书、串换诊疗项目、虚增诊疗次数等违法违规行为,自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7月25日,涉及金额即达74.55万元。该院及其部分工作人员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且数额较大,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已追回医保基金74.55万元,扣减履约保证金13.37万元,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将有关线索移交中江县公安局侦查。

  4、广安市兴平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邓某通过伪造票据欺诈骗保案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兴平镇卫生院医保经办人邓某伪造资料冒领特殊门诊补助138笔,涉及67人次,私自虚报领取特殊门诊补助71317.33元。当地医保行政部门已追回骗取资金,当地纪委监察机关对邓某做出开除公职处理。

  5、雅安市天全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朱某通过篡改票据欺诈骗保案

  雅安市天全县医疗保障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天全县人民医院收费室门诊收费员朱某,在经办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账业务时,针对门诊就医不报账交现金的自费病人,在收到现金后,将其就诊信息篡换成其他参加居民医保且门诊统筹尚有余额的患者信息进行医保报账,并根据报账金额,从收取的门诊自费病人现金中抽取相应额度据为己有,2020年5月,天全县监察委员会对天全县人民医院原收费员朱某某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已查实并追回基金14990.00元。

  6、宜宾市珙县洞底镇村民黄某通过隐瞒第三方责任人欺诈骗保案

  珙县医疗保障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村民黄某,因家庭纠纷,被女婿刘某用木棍殴打致下肢骨折,至珙县人民医院就医,就医时谎报为不慎摔伤,骗取医疗保险1万余元。该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责任人负担,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当地医保部门责令其全额退款,黄某拒绝退款。本案已于2020年3月2日移交珙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7、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杨某伪造住院资料欺诈骗保案

  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审核异地大额医疗费用,发现参保人杨某之女李某,在2018年至2019年间,分5次把社保卡交由“医托”伪造异地住院资料,骗取医保基金33万余元,其中,5万余元作为好处费交给“医托”。当地医保部门已全部追回33万元医保基金,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县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

  8、成都市参保人魏某、曹某冒用医保凭证欺诈骗保案

  成都市都江堰市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曹某冒名继父魏某,利用魏某社保卡于2020年2月13日至3月14日在都江堰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保报销12979.65元;2020年3月17日在都江堰杰琳康复医院进行血透治疗至今,因门特治疗未到期,未结算费用。曹某冒用继父魏某某社保卡实际骗取医保基金12979.65元。成都市都江堰市医保局已追回违规费用12979.65元,并要求医院支付3倍违约金38938.95元。2020年12月22日对曹某作出行政处罚:1。处骗取金额二倍罚款即25959.3元;2。暂停曹某十二个月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9、雅安市参保人张某通过伪造检测报告欺诈骗保案

  雅安市医保局组织对全市所有申报高值抗癌药品待遇的基因检测报告进行核查时,发现天全县参保人张某从2019年9月23日-2020年2月28日,涉嫌利用伪造的基因检测报告申请备案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奥希替尼,涉及药品总费用107,100.00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费用95,897.90元。在天全县医保局正在核查期间,涉案人员又于3月30日、4月27日两次申报报销奥希替尼药品费用共计30,600.00元,被经办机构拒付。天全县医保局依法追回张某涉嫌骗取的医保基金95,897.90元。该案于2020年6月5日移交天全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天全县公安机关于6月8日立为刑事案件侦办。

  10、阿坝州黑水县村民尕某隐瞒第三方责任人欺诈骗保案

  黑水县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黑水县扎窝乡某村书记尕某,承包饮水水渠工程后雇佣嘎某为其施工,施工中嘎某受伤入院治疗,尕某某为伤者嘎某办理入院治疗、申请医保报销时不如实填写外伤登记表,存在伪造文书,隐瞒事实,以及将不应由医保支付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的行为。合计报销49205.88元。于2020年5月12日将相关材料移交县公安局处理,黑水县公安局已对其立案侦查。2020年11月17日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嘎某犯诈骗罪,黑水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嘎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决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