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客车内挤满乘客,民警现场调查发现,该车核载29人,实载48人,超员50%以上,属于严重超员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4月22日,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挡获一辆超员行驶客车,目前该车驾驶员敖某已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近日,在乐至县石湍镇进场口路段,当地派出所民警拦下一辆由乐至驶往内江的川M号牌客运车辆,当民警要求驾驶人打开车门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过道挤满了人,且大部分都是附近学校的学生。

  经查,驾驶人敖某,乐至县人,持有“A1A2”型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川M号牌客运车辆核载29人,实载48人,超载19人,超员50%以上,属于严重超员行为,触犯刑律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随即对驾驶人及售票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客运车辆超员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及危害,并要求驾驶人马上跟客运公司对接,安排车辆对车上乘客进行转运。

  目前,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敖某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严重超员行为,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公安交警郑重提醒:客运车辆超员是极其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超员将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尤其在农村地区,道路弯多坡陡,交通安全设施不够完善,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驾驶(乘坐)超员车辆,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凌敏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