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记者7月4日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一分局获悉, 6月28日,省高速交警一分局十二大队行政拘留了一名为酒驾丈夫顶包、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人。
2021年6月10日高速公路一支队十二大队在成都第二绕城城厢收费站设卡开展夜间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22时20分许,群众反映高速公路出口匝道停了一辆车。大队执勤民警立即到达现场核查,发现一辆蓝牌红色马自达牌轿车,车内无人员,车辆置于P档,熄火状态,车辆未开启任何灯光,为确保路面通行安全,民警当即通知施救车辆将该车拖离高速。约20分钟后一位自称李某佐的女士从收费站走来,向民警谎称其为红色马自达牌轿车的驾驶人,因肚子痛将车辆遗弃在匝道上,经民警多次询问确认,李某佐坚称该车是由其本人驾驶的。
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民警通过调查卡口照片、通行记录、对车辆进行检查。结合对李某佐的询问笔录,发现其陈述内容与查明事实严重不符。6月11日,李某佐与其丈夫蒋某春到大队自首,蒋某春坦白其于6月10日晚酒驾后独自上高速,在察觉前方有执勤点后立即联系妻子李某佐,告知停车地点后弃车离开现场。
李某佐在城厢收费站匝道顶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蒋某春(与李某佐为夫妻关系),影响公安机关依法正常调查蒋某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二款之规定,“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
交警提示:远离酒驾、平安回家。我爱我家,酒后不驾。本案中,蒋某春不但酒驾,还害得妻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行政拘留。这是一种对家人、对社会都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李某佐为爱“顶包”又何尝不是一种放纵和包庇。心系家中老小,远离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