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吴晓铃

  近日,宜宾市叙州区的涂先生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求助——

  他家有一栋建于1949年以前的“老房子”,目前被纳入“拆迁”范围,对此他认为太可惜:“我家房子是典型的川南吊脚楼式建筑风格,如果能够留下来,就是保留一段城市记忆。”

  在城市化进程中,很多家有旧宅的人以及文物爱好者都会有相应疑问:老房子越来越少,从保留文化记忆的角度,是否应该尽可能多保留这些老房子?对此,四川日报全媒体民情记者走访多位古建筑保护业内人士,他们释疑:公众关注历史建筑的保护值得鼓励,但并非所有老建筑都值得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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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作电影拍摄点,能否作为历史建筑给予保护

  宜宾涂先生希望保存的“涂家院子”,是一处建于70年前的吊脚楼式建筑。上世纪60年代,宜宾遭遇大洪水,涂家院子因受洪水侵蚀严重,重新进行了培修。当前,涂家院子除了木板门面墙保留着原本的风貌,其它地方都呈现着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时代烙印。砖木结构的房屋内,还保留着当年的红色标语和招贴画。


涂家院子(图片由房主涂先生提供)

涂家院子(图片由房主涂先生提供)涂家院子(图片由房主涂先生提供)

  涂先生说,因为院子极具年代感,峨眉电影制片厂曾经选取此地作为电影拍摄点;一位知名导演也在此拍摄过电影。此后,涂家院子逐渐成为宜宾市书画界艺术家们举行艺术沙龙的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