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冲突,常常是围绕物业费开始的。治安不好、车辆被划、停车管理混乱、服务态度差……多名业主不满物业公司服务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将业主诉至法院。近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法院获悉,该院通过多轮耐心调解,两个月内化解该小区近50件、且矛盾持续3年多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物业公司我们也很困难
2017年以来,成都高新区某小区的业主对原物业公司的服务严重不满,认为环境卫生、绿化保养、公共设施维护、安全秩序等方面的服务均不达标,因而大面积拒缴物业费。2020年底,该小区原物业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3年服务期满撤场,但是仅收回部分物业费。在新旧物业公司交接之间,小区业主和A公司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甚至引发了肢体冲突。尽管社区、公安多次介入调解,但纠纷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A公司催缴物业费无果后,遂将近50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收回其拖欠的物业费。
“小区很老旧,很多问题都是多年遗留下来的,我们接手时也没有维修资金,几毛钱一平方米的物业费根本解决不了那么多问题,我们已经尽力按标准提供了物业服务,但仍有几百户业主迟迟不肯交费,公司现在也很困难。”A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数轮调解女法官挺孕肚解民忧
高新区法院受理该系列案后,承办法官王静发现不仅案涉矛盾十分尖锐,还存在有的被告身份信息不明、联系方式缺失等审理障碍。对此,王静迅速组织团队制定工作计划和处理方案。15天内完成了所有被诉业主身份核对、联系方式查询及电话摸底工作,初步了解了双方当事人诉求,30天内,法院组织物业公司和多名业主代表开展了3轮调解。
由于双方积怨已久,调解过程耗时耗力,每次协商都要持续几个小时,最后一次甚至连续协商6小时。而王静当时是一名怀孕7个月的准妈妈,但面对巨大的工作量,一如既往尽心尽责,认真倾听每一名业主意见,详细记录事情原委和矛盾症结,梳理争议焦点,努力寻求解决办法。王静通过查阅大量证据、耐心释法明理并衡平双方利益后,促成了双方达成一致,双方都同意作出让步。最终,被告业主缴纳了部分物业费。在审判团队的积极跟进和业主代表配合下,15天内就完成了所有调解协议的签订和履行。
记者了解到,该批案件的示范效应促使小区内尚未被起诉的欠费业主纷纷比照调解方案主动交纳了物业费,减少了大量诉讼案件产生。
法官说法
不满物业,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企业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单纯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的,业主不能随意拒缴物业费,但可以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作用,依照法定程序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法官在此提醒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行业标准尽心提供物业服务,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同时也提醒广大业主,若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能简单通过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来消极对抗。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只有相互协作、共同努力,才能不断改善小区环境,提升小区品质。
王静 王依妮 记者 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