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王国平

  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成都市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充电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近日,成都市经信局会同成都市住建局等7部门制定出台了《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指出,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协同”原则,落实区(市)县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牵头责任,充分调动充电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和各方面积极性,统筹推进新建及既有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如何安装?

  区分不同小区类型和充电桩类型

  此次《细则》中,按照新建小区和既有小区充电设施改造以及在公共区域建设供全体业主使用的公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公用桩”),在固定车位建设供居民个人使用的自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自用桩”),分别做出了要求。

  对于新建小区,《细则》规定,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比例要求建设充电桩和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如:电力管沟、变压器容量预留,低压主干线、配电箱安装到位并预留接口)。成都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充电设施配建比例要求纳入建设条件和整体工程验收范畴。此前,成都市住建局、经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土地出让、施工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各环节要求,压实了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充电基础设施与新建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并要求充电设施交付使用后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在线监测。

  对于既有小区充电设施改造,《细则》提出到2025年,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小区实现公用桩全覆盖,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小区固定车位实现自用桩“应装能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