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9月2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集中曝光了2021年3月—8月被终生禁驾的262名驾驶人名单。
其中85人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5款之规定,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157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之规定,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年龄最大的71岁,年龄最小的20岁,均是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被处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这对一些人来说,不仅意味着出行不便,甚至可能失去工作的机会。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被处罚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司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若终生禁驾的人仍驾车上路,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不论什么时候,酒驾醉驾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警,避免贻误受害人救治,加重事故后果。公安机关对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驾驶人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