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在对货场工作人员1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10月15日,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复核后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针对近期国内零星出现

  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

  遂宁市疾控中心

  温馨提醒全市人民

  1。从有疫情发生地来(返)遂人员要主动报备。10月1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旅居史的来(返)遂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做好报备,主动报告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乌鲁木齐其它区域的来(返)遂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健康监测自离开乌鲁木齐市满14天。

  2。省外来(返)遂人员要关注所到区域疫情信息动态,实时关注高中风险区调整情况和自己健康码的变化,一旦有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区和健康码变为红、黄色,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3。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4。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关注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接种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