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当下,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选择去健身房锻炼身体。很多健身房推行的是会员制,消费者提前预存一定的费用,每使用一次就扣除相应的费用。但如果提供服务的健身房倒闭了,剩余的会员费该怎么算?健身房的会员们可以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法院又将如何审理和判决?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就受理了145起涉及同一家健身房的服务合同纠纷。

  健身房转手 会员诉至法院

  这一批服务合同纠纷的被告是某体育文化传播公司,原告方都是该公司所属健身房的会员。这些会员诉称,他们在2019年底至2020年初,与该体育文化传播公司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由该公司向他们提供健身场所、教练等服务。然而,这家体育文化传播公司开设的健身房,从2020年4月开始就因为各种原因停止了营业,并且很快被转给了新的公司经营。

  新公司接手这家健身房后,承诺会给以前的会员继续提供服务,但因会员期限、会员费退还等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众多会员将某体育文化传播公司诉至法院。

  武侯区法院受理了这145件同类型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仔细阅读卷宗材料发现,这一批案件虽然都是同一个被告,但案件数量多,原告们的诉求不一,处理难度大。通过逐一联系原告,法官了解到,有的会员因搬离原住址,因此希望健身房全额退还剩余的会员费;而有的会员希望新的健身房能继续履行服务合同,但与新健身房就会员期限、会员优惠等方面没有达成一致。

  “这两类原告的诉讼需求不同,不能使用同样的解决方式。”法官向记者介绍道,另外,原告方都是自然人,证据保留意识较差,很多原告缺少缴费凭据和服务合同,也很难说清在健身房消费的次数和剩余的会员费金额。

  找准诉求点 思考解决之道

  “这100多件案件,虽然是众多会员与某体育文化传播公司的纠纷,但归根到底,焦点在于会员与新健身房的服务期限、利益的矛盾。想要妥善解决,并不能仅靠法院的一纸判决。”通过细致的分析,结合丰富的审判经验,法官判断这样的系列案执行到位率较低,并不能真正保证原告方的权益。

  那么,涉及较大规模群体利益的纠纷该如何解决呢?记者了解到,因为这一系列的案件涉及金额都在5万元以内,法律关系清楚,案情明确,原告方在立案时,就已经根据引导选择了小额诉讼程序。

  同时,在立案准备阶段,承办法官多次主持开展原告方与新、老健身房的调解工作。而在审理阶段,法官通过查询健身房会员系统,确定了每一名会员剩余的会费余额,并且与新健身房反复商讨接手方案,明确会员费的使用、原告能享受多大的优惠力度等,确保最终的调解方案都能被原告、被告、第三方接受。

  最后,在法官团队的努力下,145件案件中有110件案件的原告接受了新健身房提出的方案,例如,有人接受了更大的优惠折扣、有人接受私教课赠与等,这些原告均向法院提起撤诉申请。另有35件案件的原告不愿意接受调解方案,法院判决某体育文化传播公司退还在他们会员卡中剩余的费用。至此,这一涉及健身房服务纠纷的系列案件成功解决。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介绍,影响健身房经营的因素很多,近两年来,法院受理相关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常见的案件既有健身房转手导致的纠纷,也有健身房起诉消费者违约的情况。这类案件法律适用均相对简单,且案件标的额不大,因此建议各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约定如产生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约定诉讼过程中的送达地址,这样会极大地提升案件审判效率,更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同时,建议消费者在与健身房订立合同时要注意使用真实的姓名,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便于纠纷发生后开展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