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1月23日,记者从四川高院获悉,近日四川高院就龙泉驿区“馋猫鱼”火锅店与万翠堂餐饮服务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四川高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万翠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由此,“青花椒”系列上诉案件划上句号。

  据悉,这是1月13日四川高院对成都温江五阿婆火锅店与万翠堂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上诉一案,判决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后,再次在类似的案件中判决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1)川知民终2153号民事判决书(2021)川知民终2153号民事判决书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知民终2153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显示,张先生在成都经营一家名为“馋猫鱼”的火锅店(店招为“重庆青花椒鱼火锅自助”)。2021年10月,他收到法院传票,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他诉至法院,认为张先生经营餐馆的店招“青花椒”涉嫌侵权,一审法院成都中院判决张先生败诉。

  张先生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月17日,该案二审宣判。根据《民事判决书》,万翠堂公司依法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万翠堂公司系第12046607 号、第17320763号、第2398652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上述注册商标均在有效期限内,万翠堂公司的合法权利应受法律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非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