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施全省30件民生实事作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内容,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2022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计划安排资金1900.4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376亿元,省级安排426.36亿元,市、县两级安排98.06亿元。

  一、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0万名幼儿保教费

  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0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计划安排资金3.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亿元,省级安排1.1亿元,市、县两级安排1.3亿元。

  二、新增5800个普惠性托位

  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2年全省拟新增普惠性托位5800个。计划安排资金0.58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29亿元,市、县两级安排0.29亿元。

  三、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和营养膳食补助

  为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为营养膳食补助试点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计划安排资金43.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2.3亿元,省级安排5.9亿元,市、县两级安排5.2亿元。

  四、向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计划安排资金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6.4亿元,省级安排0.65亿元,市、县两级安排0.95亿元。

  五、实施民族自治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

  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全面免除学前3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面免除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为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施民族地区“一村一幼”学前教育,为“一村一幼”辅导员发放劳务报酬。计划安排资金8.0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3亿元,省级安排6.62亿元,市、县两级安排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