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农机3·15”产品质量行活动现场,农户了解植保无人机。在今年“农机3·15”产品质量行活动现场,农户了解植保无人机。

  □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文/图

  “就在今年 2 月底,我们5个人拿到经销商给我们新换的植保无人机,对处理结果很满意!”3月15日,广汉市金鱼镇种粮大户周又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为期一年的维权之路终于画上了句号。

  无人机故障频现耽误农时又闹心

  故事要从一年前说起:2021年3月,周又伟等5个农机用户从广汉市金升农机销售公司购买了6台3WWDZ-16A型多旋翼植保无人机,该机生 产 企 业 为 北 京 市 某 企业。几位农户在使用无人机作业时,都出现电池充电后不久电量显示充足,使用时却又没电的情况,此外无人机在作业时,与手机之间的信号不稳,导致飞行时颠簸厉害。

  遇到飞机出现质量问题,几位用户商量后,决定一起找经销商广汉市金升商贸有限公司解决。

  “我们现场查看了几位用户的农机,发现无人机的信号表现不好,电池续航能力也不是很好,并第一时间与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联系,希望得到妥善解决。”金升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忆。

  不过,刚开始生产企业也派人上门免费维修,但后来因质量问题频繁出现,生产企业多次派人上门维修后,还要向用户收费,不然不予维修。周又伟等人认为购买机器还未过三包期,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农时耽误不得,不得已,几名用户向农机投诉部门投诉。

  农机投诉部门出面让维权有了转机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左学中介绍,在接到周又伟等5位农户投诉后,他们立即与经销商及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取得联系,由站长李和平带队,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广汉,先听取用户反映投诉情况、介绍机器故障,随后询问了投诉诉求,再与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取得联系,确认经销商与用户是否存在销售关系,机器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随后,鉴定站工作人员向企业的销售人员详细讲解了产品质量法及销售产品的三包规定,以及企业销售产品应承担的义务。听了工作人员的分析后,企业销售人员同意召回无人机,并对配套使用的电池进行更换,对飞控系统重新升级。经协调处理,生产企业和用户达成了一致处理意见。

  “虽然厂家随后对飞机进行了升级,电池也进行了更换,但几位用户使用不久,又发现老问题频频出现,我们主动出面,给他们更换了其他厂家的农机,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金升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过程一波三折 该如何维权?

  前后一年,周又伟等人的维权之路一波三折,那么,广大农机用户应怎样进行投诉维权,才更稳妥高效呢?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投诉。”左学中告诉记者,很多用户在农机出现故障以后,往往持“有问题找经销商”的想法,这个没错,如果是农机产品质量问题,经销商可出面跟厂家协商,也可在赔偿农机用户后,向厂家追偿。但实际维权过程中,由存在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出面,厂家可能会一口咬定农机没有问题,或不愿主动鉴定、维修、更换农机,从而让用户的维权之路陷入僵局。

  “以此次无人机事件为例,在陷入僵局以后,几名用户如第一时间向农机投诉部门提起维权申请,可大大减少投入的精力、节省时间。”左学中说。

  那么,用户和经营者发生农机质量问题争议,应到哪里投诉?左学中介绍,目前全省已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简称农机投诉机构),大家可向农机投诉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投诉受理机构依法进行调解。而超过三包有效期发生质量问题并引起纠纷的,农机用户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