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未按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或标准样品不真实的、以欺骗伪造试验数据等不正当方式通过审定或引种备案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坚决予以撤销审定或引种备案,停止其在四川省生产、经营、推广……

  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获悉,近日该厅制定印发了《2022-2023年四川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四川将从严从重查处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打击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有序建立品种“身份证”,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

  弄虚作假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参试资格

  根据该方案,在品种审定监管方面,四川将持续完善省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加强各渠道品种试验管理,加大试验检查频次,对弄虚作假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参试资格;严格引种备案品种申报材料审查,加大品种适应性试验检查,进一步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

  同时四川将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管理,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严查登记初审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结合种业市场专项检查,开展登记品种市场大清理活动,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品种为重点,核查登记信息,现场抽取样品,依法严格处理违法违规登记行为。

  另外四川将加大缺陷品种撤销审定(登记)力度,对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未按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或标准样品不真实的、以欺骗伪造试验数据等不正当方式通过审定或引种备案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坚决予以撤销审定或引种备案,停止其在四川省生产、经营、推广。业内人士介绍,以水稻为例,通过审定的水稻品种,有了“身份证”,才能上市销售,才可以合法卖给农户进行种植。一个水稻新品种通过审定,可能需要数年到十余年的时间,想要拿到“身份证”绝非易事。

  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

  源头方面,根据该方案,四川将严格监管制种基地,加强对国家级制种大县及省级主要制种基地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制种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品种来源和产地检疫等内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

  而在加强种子企业检查方面,四川将主要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抽样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并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对近年来在各级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件、遭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加大抽查频次;对开展种子质量认证、诚实守信的企业减少检查抽查频次;对承担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协助开展承储品种全覆盖检查。

  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

  目前正值春耕,该方案明确,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四川将对农资市场上销售的水稻、玉米、大豆、小麦、油菜和蔬菜等商品种子,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畜禽种业方面,四川将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

  同时四川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对辖区内电商经营种子行为的监管,通过在各大小电商平台上查找电商种子经营线索,全面摸清辖区内通过电商渠道经营种子行为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

  记者看到,在执法监管方面,该方案提出,从严从重查处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充分利用种业案件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违法线索,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同时建立完善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级查处,复杂疑难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由省级直接查办或组织查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做到“一处发现、全省通报、各地联查”,研究推动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