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的范围扩大了,如何知道企业在不在缓缴范围内?社保费缓缴会影响职工个人权益吗?四川在线刊登了《四川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范围,新增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的消息后,不少网友留言咨询。6月10日,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四川在线记者采访了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

  如何确定在不在缓缴范围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四川在落实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非单位缴费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执行。

  那么,如何确定企业的行业类别和单位划型呢?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所属行业类别,以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数据信息为依据;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规定为依据。划型发生变化或新成立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在申请缓缴时出具书面承诺。

  为切实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缓缴申请后,符合条件的会在业务系统内进行标识;不符合条件的会一次性告知原因或需补正材料。如果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是否会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政策有明确要求,企业不能因为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上述相关负责人强调说,四川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由人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出台。政策明确要求,各地要督促申请缓缴企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企业原则上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23年1月起开始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由税务部门及时征收。缓缴企业如果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在注销前应缴纳缓缴的费款,由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