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某高考失利,其母亲曾某望子成龙心切,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有关系”的某公司,表示“有门道走捷径”上好大学。为此,曾某委托该公司办理黄某的入学事宜,双方签订《高中升学规划服务协议》,曾某向该公司支付了60万元“服务费”,最终却没有换来“心仪好大学”录取通知书。曾某多次要求公司退款被拒后上诉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诉请公司全额退还服务费60万元。
法官对《高中升学规划服务协议》是否成立、合同效力以及相应裁判规则进行分析。从庭审看,当事人行为违反我国高考政策招生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该公司应向曾某全额退款。
高考填报志愿将至,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长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和手续入学,莫轻信“特殊渠道上好大学”的消息,避免掉入陷阱遭受财产损失。“靠关系、走捷径”是对高考招生政策的错误示范,应鼓励和引导考生靠实力进入大学。
红星新闻记者 余兰 通讯员 马均 丁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