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实习生 王子璇
6月27日下午,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市青羊区召开。发布会上,四川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强解读了《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
“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明确了10类共36种禁用渔具,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抓手。”何强介绍,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禁用渔具名录基础上,结合四川省实际,农业农村厅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指出,刺网、张网、敷网、围网、拖网、地拉网、陷阱、耙刺、笼壶、掩罩、钓具等11类禁止使用的渔具。同时,还禁止使用钓具为钩尖数3个及以上的复钩,其他10类渔具中,所有的子类型全部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涸泽而渔”、活饵钓鱼、可视钓鱼等7种捕捞方法也是禁止的。
除此之外,通告还明确了四川省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适用于包括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在内全省所有天然水域范围。
“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使用禁止使用的渔具和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需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进行专题论证,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何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