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遏制“高额彩礼”等陋习作出了明确规定。专门将移风易俗工作上升到法规层面,在四川也尚属首例。
近日,凉山多部门印发《凉山州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规定了凉山州婚嫁彩礼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同时,规定禁止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和收受彩礼等。
目前,凉山各县(市)正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以布拖县为例,截至6月23日,布拖全县上下共签订了2万余份治理高价彩礼、丧事大操大办、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承诺书;已自愿解除“娃娃亲”399对,推行低价彩礼12对、丧事简办16起。
1。
规定彩礼最高不超10万元
禁止“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该《导则》规定,领导干部、党员、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村组干部及财政供养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的彩礼标准上限,凉山州婚嫁彩礼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原婚嫁彩礼标准低于10万元的县(市)或地方严格按之前的规定执行),舅舅、叔叔、兄弟、媒人等各类婚嫁民俗礼金合计不得超过1万元。
村(居)民要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要求,不举办乔迁、履新、出国(境)、满月、庆生、升学(留学)、开业庆典等各类收礼性宴请,严格执行彩礼、宴席、接送亲等在乡镇(街道)集中报备和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制度。
包村(社区)乡镇(街道)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社区)和组干部须参与村(居)民说亲订婚、收付彩礼、置办宴席等环节,发现索要收受高价彩礼和违反移风易俗承诺书的家庭及时予以纠正制止、教育处罚,对屡教不改的纳入“红黑榜”公示通报。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导则》中明确政法部门要依法坚决制止父母、亲属等强迫索要高价彩礼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媒人等中介人以抬高彩礼索要抽成等行为,坚决制止因婚姻纠纷而向对方索要超出判决或高于报备彩礼金额的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决制止强迫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行为,禁止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和收受彩礼。
6月22日,洛底村举办解除“娃娃亲”婚约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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