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四川绵阳公安交警支队发布消息,《绵阳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稿)》(以下简称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即日起施行,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绵阳市建成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最低奖励20元,最高奖励1万元。

  据介绍,此举主要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资料图 图据@绵阳交警一大队↑资料图 图据@绵阳交警一大队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该“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中,市民共有4种举报途径,且要求实名举报,而且公布了奖励条件、奖励程序、奖励标准等。根据规定,举报奖金由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在举报的同时,应当按要求提供本人联系方式、身份证、银行账号等相关材料至相关举报平台,无正当理由未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予办理奖金支付。

  据了解,举报途径包括电话举报、微博微信举报,以及到各直属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或事故处理中队当面举报。其中,通过电话举报的,举报人应于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及时采取拍摄照片、录制视频等方式固定被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且方便拨打电话时立即致电。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真实有效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应准确提供被举报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以及车辆号牌等信息,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记者还注意到,该“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中,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包括提供逃逸车辆的车号、车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且成功查获肇事者的,对举报人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财产损失案件奖励1000元,伤人案件奖励2000元;重大案件中造成1-2人死亡的案件奖励5000元;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奖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