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四川省凉山州政府新闻办举行2022年凉山州生态文明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聚焦新时代凉山生态文明建设成就。

  近年来,凉山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不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发布会现场 江龙 摄↑发布会现场 江龙 摄

  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凉山制定实施《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凉山州蓝天保卫战年度作战计划》,实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十三五”以来,凉山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和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3%以上,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均居全省第三位。

  凉山境内江河纵横,大小河流1094条,是名符其实的“千河之州”。凉山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河长+检察长”协作和行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开展非法采砂、城镇生活污水等10个专项整治行动。全州16个国考断面、8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占比保持100%;53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均保持100%;12个纳入考核的全州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西昌邛海入选全国首批、四川唯一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截至目前,凉山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连续9年保持“双增长”。凉山致力强化生态资源保护,加强对513.714万亩自然保护区监管,积极创建国家湿地公园1处。“十三五”以来,凉山州累计完成营造林1509.62万亩,森林面积增加564.69万亩,净增森林蓄积量3648.7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6.86个百分点;草原生态修复305.4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从85.2%提高到86.2%。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23.6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92平方米。

↑邛海 凉山州委宣传部供图↑邛海 凉山州委宣传部供图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方面,2022年1月,凉山在四川率先出台《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工作规程(试行)》,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端口前移,通过明确移送机制、办案环节、简化流程、轻罚免罚情形等“四个明确”,实现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同步开展、无缝衔接,创造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凉山样板,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内推广运用。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4件,确认生态损害赔偿金额1340.31万元,全省排名第7名。

  近年来,凉山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态产业助农增收,助力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2021年底,全州累计实现林业旅游康养收益10.2亿元。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