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近年来,四川厉行法治,将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什么是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是什么?具体怎样推进建设?10月19日,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走进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直播间,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云解答”。
“法者,治之端也。有法律不等于就是法治国家或法治社会,重要的是政府是否能够依法治理和管理国家,法治观念是否深入人心,这就要求有一套成熟完备的法治体系和法律制度。”刘志诚表示,行政权力的运用密切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的福祉。因此,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基础,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
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先明确建设目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要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这是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对法治政府提出的新的建设目标要求,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
“首先,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明确了法治政府的概念和目标,对于法治政府的建设路径,刘志诚也有自己的看法。“此外,还需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法治督察考评,提高针对性精准性。”具体到四川而言,刘志诚认为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全面总结推广依法治县“1+8”示范试点经验做法,着力推动解决地方立法质量不高、合法性审查不严、法治与业务结合不紧等法治建设领域8个具体问题,扎实抓好依法行政“法治账图”提质扩面,推动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在四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还需要加强政府法治工作队伍和机构建设。加强政府立法、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裁决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工作,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专门的法治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