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4日电 (记者 刘忠俊)四川省应急管理厅1月4日向社会公布了5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共兑现奖励人民币5.1万元。
据了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及四川省《实施意见》出台以来,该省各地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022年3月,宜宾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煤矿存在包裹井下甲烷传感器行为。经查,某煤矿包裹井下甲烷传感器行为属实。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宜宾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煤矿停产整顿,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处罚款199万元,对矿长处罚款14.9万元,对4名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按规定,宜宾市应急管理局予以奖励20000元。
2022年3月,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成华区龙潭寺双龙路某企业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按相关程序,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成华区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予以核查。经查,有关企业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硫酸铵、过硫酸钾、硝酸钠共计27.5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华区应急管理局扣押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企业立案调查,罚款11万元。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按规定,成都市应急管理局予以奖励16500元。
2022年6月,泸州市叙永县应急局收到网友实名举报,反映某液化天然气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再生塔多次发生泄漏,设备带病生产。同时,企业部分员工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使用不具备防爆功能的手机进入属于易燃易爆区域。按相关程序,叙永县应急局与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通过全面调查取证,举报内容属实。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叙永县应急局对该企业处罚款3万元,责令限期改正。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推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叙永县应急局予以奖励5000元。
2022年1月,泸州市泸县应急局接到实名举报信,反映泸县某矸砖加工厂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受伤事故,且均未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按相关程序,泸县应急局牵头,与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经调查取证,举报情况属实。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泸县应急局对该企业处罚款13万元。举报人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问题,推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泸县应急局予以奖励5000元。
2022年1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雅安市某气体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二氧化碳气体分装项目试生产到期后,在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下违法分装经营二氧化碳气体等违法行为。经查,上述举报内容属实。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成雅安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企业处罚款3万元。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推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按规定予以奖励45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