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唐泽文

  2月16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四川省数据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省人大经济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数据领域第一部基础性法规,聚焦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三大环节,针对我省数字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促进数据流通和开发利用。

  《条例》的主要内容包含6大方面。

  数据管理体制机制上,《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数据管理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将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上,《条例》明确建设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推进公共数据依法采集汇聚、加工处理、共享开放,建立统一的数据目录,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建立“一数一源一标准”管理机制,按照“一项数据有且只有一个法定数源部门”的原则,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规范收集公共数据。

  数据要素流通上,我省将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机制,推动公共数据在各地区、各部门间共享和依法对社会开放;建立数据资产评估、交易中介服务等市场运行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

  同时,《条例》还明确禁止滥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消费者“杀熟”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上,全省将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布局,推进算力、网络设施建设和传统设施智能升级,培育壮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等数据核心产业,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相关产业。

  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上,《条例》明确政府部门和数据处理者的职责义务,提出建立分类分级保护、风险防范预警等机制。

  区域合作上,四川将按照数据要素流通需求,建立跨区域的数据融合发展应用机制,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促进公共数据共享交换、数字认证、电子认证等跨区域互通互认;在公共数据共享、标准互认、政务协同、成渝算力枢纽节点共建等领域与重庆市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