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带着3个月大的女婴凡凡(化名)在小区散步,凡凡在姥姥肩上睡着后,姥姥将她从小区楼下抱回家,但当她们走到楼下正准备进入单元楼门时,一颗苹果从楼上坠落,正砸到凡凡头部,凡凡被送到医院紧急抢救……

  这是两年前发生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碧桂园豪园小区5号楼的一出悲剧。肇事者是居住在该小区24楼的小陈,事发时未满12岁,因小陈对此存在过错,其监护人对此承担责任。凡凡家人为此将肇事者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

  今天(3月31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此作出判决。根据法院判决,肇事女孩小陈需要向被砸伤的女婴赔偿1858681.72元。如小陈有财产,则在其财产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补充承担。

▲31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女婴被砸伤案作出判决。图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31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女婴被砸伤案作出判决。图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今天中午,红星新闻和凡凡的父亲余先生取得联系。对于判决结果,余先生表示:“是否上诉,目前还在考虑。”

  “凡凡能正常吃饭,但2岁多了,还不会走路,语言发育也较滞后,目前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余先生介绍说,孩子每月康复治疗费和请保姆照顾等费用,月开支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