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机关1月以来共处置网上涉疫情谣言信息255条,处理造谣传谣违法行为人32人,发布涉疫情警示700余则。山西省公安厅供图  山西省公安机关1月以来共处置网上涉疫情谣言信息255条,处理造谣传谣违法行为人32人,发布涉疫情警示700余则。山西省公安厅供图

  中新网太原2月3日电 (记者 李庭耀)1月11日,山西晋中榆次新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河北输入病例。作为河北近邻,山西多地产生多起涉疫谣言。记者2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山西省公安机关1月以来共处置网上涉疫情谣言信息255条,处理造谣传谣违法行为人32人,发布涉疫情警示700余则。

  1月9日,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一网民李某媛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实核酸检测阳性的《检测报告单》图片,构成散布谣言行为,被处行政拘留10日。

  1月15日晚,山西省阳泉市盂县部分群众的微信朋友圈出现一张核酸检测阳性的《检测报告单》图片。经调查,在外地上大学的张某龙(男,19岁,盂县人)寒假返回盂县后,为与同学开玩笑,将自己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修改为阳性,通过微信发给其同学,图片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发。因其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龙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18日,网民康某娇在没有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在“百度贴吧”发布“大同县郭家窑头村感染疫情了”的虚假帖文,在网上迅速传播,造成当地群众恐慌。公安机关依法对康某娇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郑重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网上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