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四:女孩是不是自己主动跳车的?

  出事的时候,车莎莎是怎么从车窗坠落至车外?

  警方的现场勘查表明,涉事货车的驾驶室空高136厘米,副驾驶室地板距车窗框最下沿72厘米;车莎莎坠落的副驾驶车窗尺寸为:上宽35厘米、下宽64厘米、高45厘米。

  为还原车莎莎坠车过程,专案组以与车莎莎个体特征相近人员为实验对象,从同型号面包车副驾驶室进行模拟坠车实验,得出结论:若实验对象起身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可以导致从车窗坠车的结果。

  事发后,周某春曾称,车莎莎是自己从车窗跳车的,货拉拉发布的声明也称这是一起用户“跳车”事件。而警方此次公布的调查结果,未对车莎莎是否主动跳车进行具体定性。侦查实验显示,不排除车莎莎当时是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导致其从车窗坠落。

  疑问五:司机的责任在哪里?

  舆论的持续关注之下,长沙警方高度重视此案。2月6日车莎莎坠亡后,司机周某春曾被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当时警方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事发半月后,警方重新勘查现场、展开侦查。2月23日,周某春被刑事拘留,3月3日被批准逮捕。他涉嫌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副教授付其运介绍,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该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车莎莎坠亡过程中,司机周某春存在什么过失,应承担什么责任?

  长沙警方的通报显示,事发前,车莎莎多次质疑司机偏航,但司机周某春起初未予理睬,后来又以恶劣口气表露对她的不满。车辆最后一次偏航绕行后,车莎莎再次质疑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

  在这种情况下,周某春发现车莎莎从副驾驶的座位上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

  警方在现场勘查发现,事发地面无明显刹车痕迹。

  车莎莎坠落后,周某春停车查看,发现她躺在地上,头部出血。周某春拨打了120和110。昏迷的车莎莎被医护人员接到医院抢救,三天后死亡。

  如今,38岁的周某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将被依法追究刑责。而参加工作才一年多的车莎莎,这个向父母承诺明年带男友回家的女孩,人生停格在了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