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社保挂靠代缴,已经被确认属于违法行为。近日,多地人社部门发布相关文章,提示“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行为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4月13至14日,记者暗访发现,还有一些机构在铤而走险,社保挂靠代缴服务依然存在。4月14日,记者连线成都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漆明,请她对“社保挂靠代缴”违法行为进行深度解析。
案例
社保挂靠代缴违法了
2021年4月30日,北京警方通报一起骗取医保基金案。一公司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为不符合北京市社保条件的人员提供参保服务,欺诈骗取生育保险和医保基金。日前,该公司实际负责人于某某等26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北京警方介绍,该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代缴社保信息,利用公司开发的App软件,与不符合北京社保条件的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收取50元至100元的增员费和每月100元左右的服务费,后通过虚构与被代缴人的劳动关系,违规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服务,非法套取医保基金。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2021年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北京一公司采取虚构劳动关系方式,为36名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孕产妇以公司职工名义缴纳生育保险,累计骗取生育津贴98万余元,最终8人获刑。
调查
挂靠代缴服务仍存在
尽管社保挂靠代缴已经被确认违法,但记者调查发现,从事社保挂靠代缴的机构并未消失。
4月14日,记者通过某网站联系到一名可以做成都社保代缴的中介,对方表示可以挂靠代缴社保、公积金。中介称,办理挂靠社保的手续非常简单,只需提交身份证正面照片、手机号,告知学历、代缴区域,缴纳成都高新区社保本金是1446元,服务费150元一个月,代缴当天就有参保信息,社保明细统一月底查询。记者了解到,这名中介不仅能帮人挂靠社保代缴,还可提供补缴服务,可快速补缴一年社保,这些手续均可不见面完成。
记者让对方提供成功代缴的例子以证明其确实可以代缴社保。对方回答说:“我给你看一下我们每个月续费的客户,到时候在我们这里参保就会给你发参保信息,月底你自己就能查到社保明细。”随后,对方向记者发送了续费客户的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
另外,记者发现,代缴社保业务在电商平台上也依然存在。
4月14日,记者在一家电商App上搜索“全国人事代理”,立即找到一个商家。记者就代缴社保问题咨询了商家,商家表示:“可以代缴成都的社保,成都社保基数4071元,公积金基数2100元,社保费1660.34元,公积金210元,单独购买社保的服务费是54元/月,购买社保+公积金的服务费是93元/月,购买后可在缴纳当地人社官网上查到真实缴费记录,不可以报销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津贴。”
解读
什么是社保“挂靠代缴”?
漆明介绍,“代缴”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单位为没有与其建立实际劳动关系的个人缴纳社保,即通常所说的社保挂靠;另一种情形是企业因种种原因委托第三方机构为本公司员工代缴社保,此种情形又可区分为两种,一种为代理缴纳,即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以本企业的名义为其员工办理社保缴纳事项,另一种为代替缴纳,即第三方机构以机构的名义为其他企业的员工缴纳社保,或某企业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关联公司的员工缴纳社保。
“代理行为并不违法,但代替行为则不符合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漆明表示。
挂靠代缴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漆明称,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属于《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社保机构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将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不可以委托第三机构代替本公司缴纳社保,否则将涉嫌违法。”漆明进一步解释道,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或公司,不能委托第三方机构代替本公司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总而言之,在社保挂靠代缴行为中,个人和代缴企业共同虚构劳动关系造成的社保基金损失,社保稽核部门在核实后会一一追回,情节严重的,个人、企业、企业负责人均有可能构成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漆明告诉记者。
社保挂靠代缴将面临哪些风险?
影响个人征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达一定情形时,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权益无法保障。不仅要支付一笔高额的服务费,而且与挂靠公司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代缴社保的缴费基数等信息都是虚构的,对参保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申领会造成影响。
公司跑路,人财两空。有些公司以社保“代缴”“挂靠”为幌子来实施诈骗行为,出具虚假缴费凭证,实际上并没有为挂靠人办理参保手续和社保费缴纳。最后公司卷款跑路,个人则面临着代缴被骗、财产受损等风险。
泄露个人信息,引发网络诈骗。社保“代缴”“挂靠”需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真实信息,这意味着可能会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可能产生网络诈骗隐患。
被多部门联合惩戒。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社部等28个部门明确,对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等9种社会保险失信行为,将以32项惩戒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整治
自2022年3月18日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已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或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的行为均属于骗保行为。
人社部发布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举报。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为社会保险基金挽回或者减少重大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对实名举报人予以奖励。
目前,多地人社部门已经公开发布消息,明确挂靠参保、虚构参保条件参保均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