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制定财会监督实施方案,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和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三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 廖小涛)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联合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四川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专题会议,宣讲、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贯彻落实提出监管要求。四川证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财政部四川监管局、省财政厅和省注协有关同志以及四川辖区10家上市(挂牌)公司、5家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参会。

  《意见》印发后,四川证监局高度重视有关精神和要求在四川资本市场落地、见效。局党委专门制定实施方案部署辖区资本市场财会监督工作,按照“抓主体、促中介、强监管、练内功、聚合力”的思路明确5方面10余项工作安排。专门印发《四川证监局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向辖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债券发行人、会计师(评估师)事务所等各类主体强调工作要求。四川证监局还主动联系财政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和会计师(评估师)事务所执业监管。

  会上,上市公司代表交流了对《意见》的学习体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围绕加强单位内部财会监督、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作了发言。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围绕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就如何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等方面做了交流发言。

  省注协表示,将利用好自身贴近行业、贴近会员的优势,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作用。同时,省注协从构建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打造受市场和公众普遍认可、专业倚重、道德信赖的行业人才队伍,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省财政厅有关同志介绍了省财政厅对《意见》的解读、宣传和组织落实情况,通报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意见》在四川落实落地的工作部署,明确我省将制定财会监督实施方案,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我省的贯彻落实,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和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三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财政部四川监管局有关同志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思路和核心要义,以及财政部关于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两个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开展情况,并对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工作的5个重点方面做了详细解读。

  四川证监局分管负责同志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工作部署及我省落实实施意见,四川证监局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的协作机制,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和注册制改革重大进展等宣讲了当前资本市场监管改革形势,要求上市(挂牌)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不做假账、不说“假话”,同时,四川证监局将协同配合财政部门构建我省财会监督体系,在证券领域强化财会监督,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确保《意见》在四川资本市场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