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敏
11月25日,记者从广元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日前,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阳辞去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免去:
洪 莉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三春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际鹏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贾长城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洪 莉为广元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杜云波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徐元杰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元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三春为广元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际鹏为广元市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周兴复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决定:周兴复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