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芮雯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近日,网络博主“滤镜粉碎机”曝光了某低价旅行团和乐山市某首饰店商家上演“霸总”营销卖货引发网友关注。
该博主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自己参与的低价旅行团在买玉时偶遇到了“女霸总”视察工作,当场豪气万丈给众人“骨折价”引导消费。当一旁店员“忧心忡忡”暗示价格太低时,女霸总大手一挥:“我怎么说你们怎么做。”给足了在场大伙儿“捡到便宜”的心理暗示,然而买了东西后才惊觉吃亏。
这样的低价游“富二代”骗局在全国各大景区不是个例,律师表示若“霸总”们存在身份捏造,或者经鉴定不是玉石或者达不到他们标注或宣传的等级、品质,那就是存在虚假陈述、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可由市场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投诉:
低价旅行团遇“霸总”视察工作
当场骨折价引导消费
“经历低价旅行团版《演员的诞生》。”近日,b站百万粉丝博主“滤镜粉碎机”发布一则视频,称自己报名低价旅游团前往四川乐山两日游,遇到低价旅行团套路满满全员戏精附体,其中一段“偶遇霸总视察,当场打骨折价引导消费”更是让人防不胜防。
该博主向封面新闻记者回忆,他于7月底花280元报名了从成都出发前往乐山、峨眉山两日游的低价旅行团,在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坊禅静堂首饰店参观时,忽然遇上“不速之客”。
“起初说有茶艺师表演,在我们等待的过程中,忽然有个女子走了进来,现场店员看见她的表情都忽然紧张了起来,喊她‘高总’,让人感觉大领导或者一个很厉害的人来了。”
在得知原定的茶艺师还未到后,“高总”信步上前向大家介绍自己是这里负责人之一,该店也是自己的家族企业,而她自己毕业于武汉地质大学(后经查并无此校),对玉石知识相当精通。
在介绍完自家墨玉的绝佳品质之后,不等众人开口,“高总”豪爽地表示不赚钱,只收取材料费,当场给大家在原有的吊牌价基础上打了个1折,引得周遭工作人员“忍不住”上前阻拦这一“冲动”的行为。
而“高总”在众人面前与导购人员一番争执后霸气喊话:“我怎么说你们怎么做。”导购们只好“面色铁青”地开具了发票。
该博主向记者展示自己花费1400元买来的墨玉镶金,表示自己找过数家二手门店鉴定,均认为其真实价值大大低于实际购买价格。
同团的另一名成员谢女士(化名)也向记者印证了此事,表示“当时没感觉到什么,回来想想就觉得不对劲。”对其评价“全是套路”。
现象:
全国低价游“富二代”骗局眼花缭乱
身份为假冒 系普通工作人员
“霸总们”从来都不是地域性的,翻开社交平台不难发现,低价游“富二代”骗局早已在全国多个旅游城市出现。
来自江苏的市民小林(化名)回忆自己在张家界玉石博物馆也遭遇了同样的经历,她自述当时一位小伙子忽然走进房间内,自称是老板的儿子,表现地非常谦卑有礼,说自己是在缅甸做翡翠原石生意,老爸叫他过来这边实习,准备接管家族企业。
“别看身边的人都对我毕恭毕敬,实际上背地里都瞧不起我,觉得我只是个会花钱的富二代。”
小伙子表现得特别紧张和实在,讲几句就问大家,“我讲的好吗?你们愿意听吗?你们给我点面子,多坐一会,今天是第一次讲课,很怕大家不喜欢,等下员工看到会很没有面子。”
在大家很给面子地听完他的讲述后,该男子开始介绍十二生肖的金镶玉,然后询问店员卖多少钱,得知要6280元后小伙子表示太贵,成本最多两千多就够了。面对销售人员反对“这个价格系统做不进去的”,小伙子大手一挥,表示后续问题他来承担。
“刚开始我们还想这小伙子真实在,把自家老底都透露出来了。”小伙子前期的表现给大家留下了十足的好感,包含小林在内纷纷掏出钱包购物“领他这份情”。
然而回去一经鉴定,小林发现自己上万元购买的翡翠只值几百块钱。“后来才知道有这么多假冒富二代的骗局,真是妥妥冤大头。”
记者看到,2018年央视曾报道过此类事件,新闻中的游客们无一例外地在低价团行程中偶遇到了“购物店的继承人”,这些“继承50亿家产”的富二代们慷慨又热情,愿意把店里价值不菲的珠宝低价卖给游客,抓住了消费者捡便宜的心理,导致其陷入了购物陷阱。
经此前央视记者暗访部分涉事店铺,发现店内“富二代”身份为假冒,实际是商店讲师,与老板并无亲属关系,只是普通工作人员,账本显示“富二代”这种销售半个月的营业额就近30万元,旅行社分红占40%,而一款和田玉手镯进价85元,标价28800元。
有关部门:将会依法依规进行调查
律师:若身份捏造或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对于博主爆料的商家与旅行社,记者了解到,目前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关注到此事,将会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也在第一时间开展了相应工作,将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正式立案。
“霸总”身份若是存在虚假,是否属于诈骗行为?在“霸总”的苦情表演之下,一时失去理智的冲动性购物是否需要消费者全部买单?消费者的权益应当如何维护?
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和四川嘉善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燕。
赵良善指出,霸总卖惨式售货构成欺诈最明显的特征是,卖方通过虚构霸总身份,虚构事实,换取消费者的信任,进而以高价出售低劣的货物,货物的出售价格与真实价值相差甚远。赵小燕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真实身份并不是“霸总”,或者经鉴定不是玉石或者达不到他们标注或宣传的等级、品质,那就是存在虚假陈述、虚假宣传,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同时可由市场监督部门对该店进行处罚。
赵良善指出,如消费欺诈成立,《民法典》第148条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消费者可要求撤销双方的买卖行为,主张退款。与此同时,依据《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于卖方虚假宣传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两位律师提醒,消费者要注意提升自己的辨识能力,不能盲目偏听偏信商家的介绍、宣传,可以要求商家提供产品的相关证书进行比对核实,如果是网购,比如通过直播带货购买,则建议对直播进行录屏,如果发生纠纷,商品的交易快照、订单、直播录屏、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以及开箱视频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方便维权。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消费者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反馈,亦可向法院起诉维权;涉嫌诈骗罪的,可选择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