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8月13日,“廉洁四川”披露了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森的贪腐细节。
[案卷]
王永森,男,羌族,1974年6月生,四川茂县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阿坝州黑水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2年6月,王永森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阿坝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理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4月,王永森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3年7月,王永森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案探]
人们常说,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失去工作,才明白“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失去朋友,才明白“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失去尊严,才明白“人无刚骨,安身不牢”;失去自由,才明白“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是十分难得。
“‘失去自由才知道其可贵’,这句话谁都可以说、可以写,但只有真正失去自由的人,才能体会其中的孤独和无助。平时喝水、吃饭、上厕所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可如今的我,都必须在它们面前加上一个前置语——‘报告’。”如今,身处高墙铁窗内的王永森,再也没有了以往的“意气风发”,“我不仅失去了自由,还失去了一切,这都是我咎由自取。”
黑水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森接受审查调查 资料图
立志“出人头地多挣钱”
王永森出生在阿坝州茂县的一个偏远农村,家中兄弟姐妹较多,主要收入来源于家里的几亩玉米和黄豆,生活相对清贫。“那个时候只有一个念头,读书才是我的唯一出路,要出人头地多挣钱。”
“出人头地多挣钱”的人生目标,本无可厚非。但对于一名党员干部而言,显然已偏离了正确方向。当官发财两条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与发财,就像两辆并排行驶的汽车,倘若违规变道,只会两车相撞、人财两空。
为了实现“理想”,王永森从小学习刻苦、生活节俭,成为了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1997年7月,王永森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茂县原石大关乡任职。为了出人头地,他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慢慢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
腐败的形成,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腐败的动机,也就是一个人“想不想腐败”;二是腐败的机会,就是“能不能腐败”。对王永森而言,“多挣钱”的人生目标,已在他的心中埋下了腐败的种子,缺少的只是一个机会。在他39岁时,机会终于来了。
2013年,王永森被提拔为黑水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具体分管矿产资源、地灾防治、财务等工作。随着手中“权力”增加,围在王永森身边的商人老板突然增多,这让他感受到“自己总算出人头地了”。对于商人老板的邀约,王永森来者不拒,沉迷于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不能自拔。
众所周知,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倘若因为职务晋升、权力增多,而出现商人老板蜂拥而来的情况,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商人老板只有一个目的——逐利。多次邀请王永森吃饭喝酒后,商人余某某请托王永森帮其承揽泥石流应急排危治理工程项目,并明确表示事后会有“感谢”。王永森总算等来了“挣钱”机会,便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2016上半年,王永森将某泥石流应急项目指定给了余某某,随后余某某送上“感谢费”2万元。“当时揣着那2万元,感到脑袋是热的、脸上是烫的,心里有害怕,但更多是惊喜,第一次体验到钱可以来得这么容易。”
少时贫困竟成贪腐理由
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再难关上。
“我出身贫困家庭,厌倦了贫穷,想要让自己和老婆孩子过上优渥的生活。”在王永森看来,贫困的原生家庭是他腐败的主要原因。
从此以后,王永森彻底将党纪法规抛诸脑后,开始大搞权钱交易。2016年,商人孟某在黑水县实施地灾勘察项目时认识了王永森,此后为拉进与王永森的关系,利用各种机会请其吃饭、聚会,两人关系逐渐“升温”,成为了“亲密朋友”。在王永森的“帮助”下,孟某长期在黑水县承揽应急治理、勘查设计、地灾评估等项目。
权钱交易是最直接的关系,也是最不可靠的关系。一旦钱不“到位”,“亲密”关系就会迅速“降温”。2020年,孟某打电话给王永森,希望承建一个地灾应急勘查设计项目,王永森听后直接提出要50万元“好处费”。孟某深知应急项目预算到最后会有较大调整,一时为难。王永森发现孟某不情愿的态度后,马上将其晾在一边。为了能够通过王永森承接项目,孟某硬着头皮表示等项目金额定下来“再说”。随后,在王永森的默许下,孟某顺利承接了该项目,并于事后向王永森“上贡”15万元。
不仅如此,为了“多挣钱”,王永森还动起了更多歪脑筋。那些年,王永森不断为妻子寻找“商机”,他在哪里工作,其妻子的火锅店、服装店等就开到哪里。
就这样,人前自己敢“伸手”,人后妻子有“生意”,王永森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妻子开的是价值数十万元的豪车,孩子上的是“贵族学校”,王永森自己也成了拥有多处房产的“富”局长。
为求职位升迁主动行贿
在金钱上逐渐得到满足后,王永森开始不满足于“副局长”这个职位。“去掉那个‘副’字,才能让我进一步出人头地,也能挣更多的钱。”
2021年除夕那天,原本开车回家过年的王永森突然在半路调转方向,来到其直系上级部门“一把手”徐某(已另案处理)家中“拜年”。经过一番交谈后,徐某承诺待全州自然资源系统有正科级岗位空缺后,便会为其考虑解决。
王永森离开徐某家时,“不慎”将自己的腰包落在了徐某家中。当徐某打电话告知他的时候,他直接告诉徐某“你先拿着”,徐某打开拉链,里面放着5万元现金。
事后,徐某也曾给过王永森便利,告诉他某县有空缺,但被王永森拒绝了,理由是离家远、条件差。实际上,王永森不愿意到该县任职,主要是因为那里的地灾防治应急项目较少,会影响他通过项目“挣钱”。
此时的王永森,权力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工作岗位成了他捞金的“踏脚板”,项目多少成了影响他“钱包”厚薄的直接原因。甚至在2022年6月,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次找他谈话后,他仍然不收手、不知止,收受商人祁某某2万元。
经查,王永森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5万元。
[案析]
回顾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不少落马干部都曾声泪俱下忏悔,“自己出生农村家庭,儿时生活贫困,因为‘穷怕了’所以才贪腐……”诸如此类的话,无疑是想告诉大家,原生家庭贫困才是导致其出现腐败问题的主要原因,所以情有可原。王永森严重违纪违法案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之一。事实上,参加工作后的王永森工作稳定、收入可观,生活早已不再贫困。他想要的,只是金钱带来的“安全感”、奢靡生活带来的“满足感”、当官掌权带来的“优越感”,归根结底在于初心不正、欲壑难填。纵观王永森的人生轨迹,年幼因家庭原因经历了物质贫困,但在组织的培养下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后,他没有严于律己,放松思想改造、背离职责使命,面对“围猎”无法抵制诱惑,最终倒在了精神贫困的荒原上。从开始的物质贫困到后来的精神贫困,王永森自始至终都没有走出“贫困”。王永森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王永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王永森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受贿罪、行贿罪。
封面新闻综合“廉洁四川”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