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二:通过广播电台家装栏目了解到该公司,未装完便停工失踪

  另有多名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该公司收款却未履行合同并停工“消失”的问题。

  有简阳网友戢先生表示,自己通过广播电台的家装栏目,了解到成都隆庭装饰有限公司,后与该公司签订了《成都市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119000元,其中签合同支付30%,开工进场首批材料验收后支付30%,中期工程验收后3日内支付35%,现场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5%。戢先生表示,至中期完工后已支付装修款11.3万余元,安装到卧室门和厨房卫生间门便进入了停工阶段,此后再也未能开工。

  还有网友留言投诉,自己于2019年12月与隆庭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分两次付款总共支付了5.38万元预付款,到今年5月对方对方也没履行合同承诺,“收到预付款后便销声匿迹”。

  官方回复: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法院起诉

  5月11日,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针对一起相关投诉进行回复表示,隆庭装饰公司装修业主和材料供应商与隆庭装饰公司签订了合同,该公司未按合同执行,属于合同纠纷。2020年3月13日,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递交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并于当日审定此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装修业主和材料供应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第四十二条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经济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