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未成年人保护受到关注。

  成都市人大代表、成都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成都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王力宏提交议案,建议对现行《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增加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校园欺凌、性侵等领域的管理规定。

  其中不乏具体细节,比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二百米之内不得开设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他同时建议,学校设立防欺凌性侵等高发侵害事件的处理部门,制定一套完备的预防侵害、处理侵害、修复心灵的机制,设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进行负责。

  现行条例超过12年未修订

  “从两个角度来看,对《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进行修订是很有必要的。”王力宏表示,《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于2007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后,至今已超过12年,期间并未进行修订。从立法角度上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有所缺乏。

王力宏王力宏

  另一方面,从条例结构上看,《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强调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没有涉及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

  王力宏认为,仅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未成年人地方保护条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密切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在原有条例的基础上,考虑增设自我保护、司法保护、机关保护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