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文强
7月24日,一份按满员工“红手印”向长江实业集团领导反映问题的意见书在多个微信群转发。
这份“意见书”的内容如下。
长江实业集团领导:
1、针对2020年7月23日下午公司会议口头通知内容,总结如下:
所有员工转到接收单位,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需于10日内签订“预支经济补偿金协议书”,并认可员工在和记黄埔地产(成都)有限公司的工龄。
2、预支员工补偿金N由接手公司负责,但未确定N的执行标准及具体赔偿时间。
3、特惠金分为三个标准,分别为“2(经理级)”“1.5(主任级)”“1(一般员工级)”,由和记黄埔于8月初支付给员工。
4、所有上述赔偿的解释由接手公司HR负责。
经和记黄埔地产(成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一致表决:我们不接受该会议口头通知内容。
我们强烈要求:
1、 请长江实业集团派遣总经理级别以上相关领导来蓉与员工沟通;
2、 明确的补偿协议,并明确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计算方式,补偿金到账时间;
3、 根据政府相关条款规定: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涉及员工重大利益变化的控股股东变更,实质用工主体发生变化,未履行合法程序,无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4、 请公司在2020年7月27日上午12:00前给予回复。
5、 如公司无法妥善处理员工事宜,全体员工将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员工的合法权益。
和记黄埔地产(成都)有限公司 全体员工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