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正武依托组织恶名和势力,通过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攫取巨额非法利益,敛财上亿元,并用于购买不动产、豢养组织成员支撑组织发展,形成“以黑护商”“以商养黑”模式。

  自2005年起,程正武及其犯罪组织为获取非法利益、提升自身名气实力、扩大非法影响和控制,实施了多起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洗钱、虚假诉讼、妨害公务、窝藏、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欺压、残害群众,造成多名被害人重伤、轻伤等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多家公司企业财产被非法占有后致停产停业,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该犯罪组织在形成发展过程中,为了持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程正武及其组织还积极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寻求庇护。

  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

  法庭调查讯问阶段,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重点进行了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事实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

  由于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质证、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环节将在后续庭审中依次进行,庭审预计将持续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