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在现场维护秩序的芳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先登记,登记之后将把所有的资料交由派出所,统一开展经侦。”据悉,目前租客已向12345市长公开热线、市住建局等多部门投诉。

  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到,成都连合之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聂超,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目前为存续状态。8月3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由聂超变更为付能强。

  观点

  “高收低出”模式风险极大,不符合商业逻辑

  多位长租公寓运营商表示,通常来说,长租公寓运营商主要依靠“租金差”和服务费来盈利,主要是为通过“长收短付”赚取短期的现金流。巢客公寓的“高收低出”模式不符合商业逻辑,也不是市场化的租赁模式,而是一种金融模式。

  通过这种模式,运营商通过获取的现金流去扩大市场,以获得更多现金流;另一方面,它可能把获取的资金投资到另外一些高风险、高回报生意中去。

  但是,这种方式风险极大,一旦资金链断裂,填补不及时,就可能出现运营商倒闭或者跑路的情况。

  律师

  公司或涉刑事犯罪 房东和租客可报案

  那么,房东现在是否有权利强制收房?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邱文锋律师认为,房东委托包租公司全权管理房屋的运营、管理及出租相关事宜,代为与房屋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代为收取房屋租金和缴纳相关费用等,而租客与包租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交了房租,享有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

  包租公司卷款跑路,具备非法占用的目的,或构成侵占犯罪,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认为,从民事角度看,根据房东与中介签订的相关合同来看,名为《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实为《租赁合同》,因此并不属于代理,因为代理的法律结果是权利义务乃至风险都由房东承担,而非中介公司承担。而该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并非如此,尤其是在房屋尚未出租出去中介公司就应当支付租金的约定,属于典型租赁合同的内容,而非普通意义上的代理。因此,在将资产管理合同认定为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若房东解除合同后,租客与中介之间签订的合同自然无法有效履行,租客可向中介公司主张权利。在房东收回房屋的问题上,租客可与房东协商解决。

  但是可以明确的是,无论是与房东之间,还是房客之间,中介的行为均构成了违约,房东和租客都可向中介公司主张权利,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中介公司成立一年不到,采取“高收低租”且差额较大,明显是赔本买卖,在短时间吸收大量资金后就跑路,且法定代表人已进行更换,更不符合正常的经营模式。若本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即诈骗,房东和租客都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赃。

  最后律师提示,租赁房屋最好是租客与房东本人见面签订合同,支付租金最好是支付给房东本人银行卡,不宜轻信转租,以免发生纠纷。

  (来源:综合红星新闻、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