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龚某及妻子李某、朋友童某一起来到二分局,经过民警调查询问,三人对当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龚某因违反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头盔、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50元记2分的处罚,李某、童某因违反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30元的处罚。龚某表示,交通安全不能存在侥幸心理,通过这次违法要吸取教训,以后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驾驶员接受调查
违法驾驶员和他的摩托车
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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