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还规定,电梯电费、运行费用、保养费用都由3至6层业主平均分摊。在社区,红星新闻记者还看到了期间在单元楼楼道进行公示的现场照片。

 ↑其中一处电梯的相关公示材料。 ↑其中一处电梯的相关公示材料。

  早在2018年,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明确:“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摄影报道